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(先心病儿童)

发布时间:2023-04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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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救助对象

0-14周岁确诊为“先天性心脏病”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。


2.申请资料及提交

填写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”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》;

②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;

③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(父母双方)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

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。

以上资料务必在手术前提交给上海市儿童医院心脏中心工作人员


3.救助标准

根据患儿手术治疗费用家庭自付额度设5档救助标准:

家庭自付0.5万元(不含)至1万元(含)的,资助0.5万元;

②家庭自付1万元(不含)至1.5万元(含)的,资助1万元;

③家庭自付1.5万元(不含)至2万元(含)的,资助1.5万元;

家庭自付2万元(不含)至3万元(含)的,资助2万元;

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(不含3万元),资助3万元。



中国红十字基金会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”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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