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致静安区全体驻区单位的一封倡议书
各驻区单位:
11月15日,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大楼发生火灾,无情的大火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,巨大灾难震撼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。火灾发生后,静安区委、区政府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及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采取果断措施,千方百计救援受灾群众,迅速落实各项善后措施,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,维护静安社会稳定。社会各界也纷纷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,以各种方式加入到援助受灾群众的行动中。
我们同驻静安这片热土,共同建设国际静安,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我们心心相印,手足相连。对于这块土地和生活在这里的人民,我们彼此有着深厚的感情。此时此刻,我们一起向罹难者表示哀悼,向遭受这场灾难的手足同胞表示慰问并祈求平安,向奋战在火灾救援第一线的消防队员、公安武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敬意,向支持救灾和奉献爱心的各社会单位、各界人士表示感谢。
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。面对这场巨大灾难和它的受害者,我们每一家单位以及每一个个体都应该立即行动起来,与静安人民同呼吸、共进退,慷慨地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,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。在此,我们倡议:
一、共同帮扶受灾群众。他们是我们的亲人,更是我们的同胞,他们的心连着我们的心,他们的痛牵着我们的痛。我们要发扬“一方有难、八方支援”精神,尽已所能地为受灾群众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援助,给他们带去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力量。
二、共同做好善后处置工作。区域化党建是我们维系彼此情感,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力量纽带。我们要发挥党建联建优势,发扬“团结友爱、互济互助”精神,结合自身结合,热心参与服务,协同配合党和政府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。
三、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巩固社会的安定,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稳定政治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我们要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,广泛开展宣传、教育和培训,努力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,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让我们携手同心、众志成城,与受灾同胞同渡难关,共创美好明天!
静安区“共同行动”
区域化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全体成员
2010年11月18日